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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申请注册须知

作者:beidou 来源: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发表时间:2018-7-4 10:24:05 查看:

自2018年1月1日起,国内申请人(法人或者其他组织,不含港澳台申请人)办理商标注册、异议、变更、转让、续展等商标事宜,应当使用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明文件。未使用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明文件的商标申请,根据《商标法》第二十七条、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第十八条,我局不予受理,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。 


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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